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APP物业费提取流程 申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租住住房(含本市公共保障房)用于自住;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低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6.突发事件:
(1)职工家庭因遇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半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