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附通知全文,
京建发〔2021〕243号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关键字: 北京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限购 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