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1年租房公积金如何申请提取?可以网上提取吗?详情见下文:
2021年6月1日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提取,职工需授权中心查询相关政务信息,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向中心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信息(以下简称“租赁备案信息”),并进行相关承诺。
中心与职工签订租房约定提取申请协议,对提取期限、提取金额、提取日期、提取卡号等信息进行约定,中心按照约定内容自动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届满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继续做出申请。
职工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的无需提供资料,在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下同);
③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