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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省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观看 19人 | 编辑:zlq | 发布:2021-09-24

     产假是国务院颁布为了保护女职工劳动的规定,产假有哪些组成?每种不同的情况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来说,吉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吉林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

 吉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1、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关键字: 吉林产假 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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