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常州市调整了失业保险金哪些地方?7月1日起执行详情见下文:
1.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有关精神,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起执行调整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由1350元/月提高到1410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4533元,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900元/人/月提高到94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