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及流程如何?(附时间+流程)详情见下文:
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其中对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领取期限等问题予以明确,现将2021年度有序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对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新发生的,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补助标准继续按《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215号)执行。
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为6个月,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实行按月发放,自申领当月或次月起发放,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30日。同时,失业补助金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