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如何申请?注意有时间限制,详情见下文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截止至24:00);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待科创委通知提供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
(二)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三)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上年度末合法有效的社保缴交明细清单(需有社保局章);
(五)贷款合同,借款借据(授信业务回单、放款凭证),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
(六)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公章);
(七)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无固定格式,内容需包含:贷款开始及结清时间、贷款金额、实际支付利息总额、有无欠息等违约行为,加盖银行章);
(八)国高证书、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查询结果截图(含入库登记编号、有效期等内容)、获奖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入库资格凭证(加盖公章):
(九)申请首次获得贷款的,还应当提供企业征信报告(报告日期需在贷款结清日之后);
(十)申请资助保险费的企业,还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费发票及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保险费通知书》;
(十一)申请资助担保费用的企业,还应当提供:担保机构与申请企业签订的担保合同,且担保合同应当约定担保费率等事项;担保费发票及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担保机构出具的申请企业未收取且未通过其关联企业收取的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其他相关费用的承诺书。
(十二)科研诚信承诺书。
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科创委最新通知及时到受理窗口递交书面材料(包括申请书及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胶装)。
特别提醒:
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并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对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的,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或撤销项目,并纳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截止至24: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待科创委通知提供
申请人网上申报——电子材料初审——市科技创新委委托审计——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会审定——提交纸质材料——下达计划——资金拨付
联系电话:88103764,88102017
工商银行:李安83673813
建设银行:蒋小姐81689827
农业银行:秦嘉蔚36681615,何睿铭36681618
中国银行:周经理22333506
邮储银行:陈沛芬22228140
交通银行:孟祥鹏13699756698
招商银行:侯敬宁88025239
兴业银行:杨经理26077021/15986759287,刘经理86110459/13502873132
浦发银行:鲁阳戈81117946杨鸿杰23371633
中信银行:赵喆15989543030/83667009
微众银行:区敏芝89462652梁焕843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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