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计划申请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9月13日- 2021年10月18日(截止至18: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申请的,需要满足条件,具体有哪些条件呢?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8-2020年)和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二)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2020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0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对本市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针对其2020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情况,予以事后补助。
支持强度:结合当年度申请单位数量和预算规模,分5个档次、以阶梯式形式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单个申请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