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天津、沈阳、辽宁、北京、上海、内蒙古自治区等多地强调“非必要不离开”,或鼓励“就地过年”。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提出倡议送惠民福利,真金白银补偿春节不回家的“打工人”。
宁波市提出,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宁波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宁波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同时,鼓励返乡员工尽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自行到宁波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甬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绍兴市上虞区支持员工留虞过年。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上建筑业企业中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留虞的市外员工(以社保缴纳为准)给予每人1000元补贴。有效期至202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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