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领取失业保险有什么条件?一次可以领取多少钱?详情见下文:
一、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计算,为每月1980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后通过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在“一站式”窗口一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银行窗口办理。在社保机构委托的银行窗口办理。
3、社保窗口办理。
1、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 社保窗口或“一站式”窗口需要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银行窗口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号 (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 、本人人事档案。 (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且需要审档的不用提供。)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深圳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00多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平台,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失业金申领通道。
目前市社保局南山分局率先全市各分局与辖区8个街道办签订失业保险业务委托书,在基层搭建失业保险“一站式”服务平台,失业人员可就近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业务。南山区8个街道办已经办理失业金申领业务852人,其中深户570人,非深户282人。
市社保局龙华分局搭建了由社保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邮政银行组成的“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平台,劳动保障所、社区工作站共16个网点负责开展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
市社保局龙岗分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优势平台,在全区建立11个“一站式”服务窗口。市社保局坪山分局与坪山、坑梓街道劳动保障所及辖区内23个社区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力推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业务进社区。同时为辖区2000人以上企业失业人员开通失业金申领直通车服务,由单位经办人收集资料后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