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报需要哪些资料?详情见下文
在市本级参保缴费的退役军人及配偶
青岛市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全文。
2.《关于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69号)全文。
3.《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号)全文。
4.《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全文。
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份;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划转凭证一份。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