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开始缴费,具体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办理呢,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1.集中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上一学年参保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享受待遇。
答: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参保手续:
1.在校中小学生和幼托机构儿童,由学校、幼托机构组织志愿者,为学生办理参保手续。
2.未入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称“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人户分离的未入托幼机构学龄前儿童,可以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3.18周岁以下未入学残障少年儿童、辍学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残疾证或辍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4.在本市各类中等学校举办的高复班就读的学生,参照第1条的办法参保;在大学、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高复班中就读的复读生,须持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5.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境外就读的学生,须持本市户口簿、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和所在学校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6.本市户籍人员的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沪籍子女,须持父亲(或母亲)的本市户口簿、本人的户口簿(或港澳台通行证等身份证明)、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7.0-5周岁未入托入园的非上海户籍儿童,须凭父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由本市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到父母居住证所在地的收费医院办理缴费手续。
8.具有本市户籍,由市儿童福利院统一抚养管理,并在本市居住的孤儿,由市儿童福利院及其指定的抚养机构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集体办理参加手续。
9.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下属农场(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下属农场(上海农场、川东农场、海丰农场、黄山茶林场),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就读或长期居住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与婴幼儿,凭户口簿、就读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
答:具有本市户籍的0-3岁散居儿童,上一学年度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且新一学年缴费登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变,可通过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微信号:ezhangdan)进行续保缴费。
答:每名少儿线下参保缴费后均会收到一本《医疗证》。散居少儿由收费医院开具收费凭证,在校学生及托幼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志愿者代发缴费凭证。
通过付费通缴费续保的人员如需领取《医疗证》,可于缴费成功的3个工作日后,凭支付凭证或微信服务号发送的缴费成功通知,到收费单位领取。
答:在当学年内,可申请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按以下办法办理退费:
1.退费单位:在收费医院与托幼机构重复缴费的,由收费医院退费;人户分离在两个收费医院重复缴费的,家长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中确定一处,由另一处单位退费。
2.退费办法:收费阶段(即9月1—30日),由家长携带重复缴费的收费凭证与医疗证原件,按上款到收费医院申请退费,由退费单位收回发出的收费凭证和医疗证,并办理退费手续。收费结束后,由家长到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详见医疗证)提出申请,填写《重复缴费退费申请表》,按申请表中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如为收费医院和付费通重复缴费,家长希望退还付费通缴费的,请家长致电付费通客服热线(962233)进行登记,经核实确为重复缴费的,由付费通按原途径退款。
答:错过学年集中参保收费时间(即9月1—30日)的续保人员,可向所属区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上学年参保凭证(有效医疗证或收/缴费凭证等),由区基金办工作人员核实参保情况,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参保。参保后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支付待遇,等待期内及之前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支付。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为本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保障,每人每学年只需缴费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