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有哪些待遇,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什么时候收费?什么时候享受待遇?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学年度。
1.集中参保收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在此时间段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除外)。集中参保期截止后,上一学年参保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待遇,如1月份缴费,4月1日起享受待遇。
2.学年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收费时间:
(1)符合参保范围第2、6条的新生儿,即本市户籍新生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或为本市户籍人员已缴费参加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沪籍子女,在出生后的2个月内参保缴费,按年度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学年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2)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员的同住子女,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书出具)的1个月内办理参加互助基金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逾期不予补办。
3.学年中途加入本市城保、或转学至外省市的少儿,自加入城保或办妥转学手续起待遇终止;其他人员待遇均享受至当学年末,即8月31日止。
(二)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按学年度收费。2021学年分两个年龄段收费,具体标准为:0-5周岁每人每学年150元,6周岁以上每人每学年130元(指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