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如何计算的?详情见下文:
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公式如下:
可贷额度=日均缴存余额×8×缴存系数;
缴存累计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缴存系数为1;
缴存累计满36个月未满60个月,缴存系数为1.5;
缴存累计满60个月的,缴存系数为2.5。
上述公式中日均缴存余额为最后一次缴存前60个月的日均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不足60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时间分别计算。缴存系数可结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动态调整。
备注: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公式、收入还款比、贷款期限、房屋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与强制缴存职工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