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发布《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规定》的出台建立了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该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供缴存渠道,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的全覆盖。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在深圳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首先要满足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低于36个月,且申请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低息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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