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具体准备什么资料?流程是什么?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
1、单位盖章《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待遇发放途径为对私的以及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提供待遇享受人半年内有使用记录的本市工、农、中、建行、邮政银行或农商行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印有帐号的页面复印件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申领工伤伙食补助费的,需提交由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广州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
8、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 需要办理不缴费人员增员的,还需提供《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若工伤职工所属单位为分包方,则增减员表需同时加盖总包及分包公司公章);
9、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受理机构】:广州市社保局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事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服务对象】:个人、企业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1、经工伤认定、鉴定部门审批;
2、符合条件的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