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的个体户只有业主一人,那么无雇工的个体户怎么参保呢?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可以以自愿为原则选择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有关“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明确无雇工的个体户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模式参保,即其可定义为灵活就业人员(东府【2018】120号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按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用人单位的管理模式参保,参加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
注:如企业性质属于个体工商户并且没有雇工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社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