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开始实行医保电子凭证,不需要带卡,就可以刷医保,非常的方便,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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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在全国已上线医保电子凭证的地区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参保单位、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可与身份证、二维码、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
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
由于本市医保实行持卡就医、持卡结算,原来就医时必须使用社保卡(急诊除外),否则会影响医保结算。但如果您已经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看病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挂号、结算,同样能享受医保结算。(社保卡预挂失或补换卡期间,医保电子凭证也能继续使用。)
此外,参保人员在进行手工报销时,无须提供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手工报销期间,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正常就医实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