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系统停机切换时间,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二)系统停机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厦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全市各办税服务大厅通告等渠道公布的信息。
(三)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缴费人若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可通过人社、医保部门的线上线下渠道开具。
(四)为保证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市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公布的缴费和方式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区税务、人社、医保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
(五)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全市各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停保等业务衔接工作,切实保证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区两级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拓展:
2022厦门低保标准提高
从2022年年7月1日开始,厦门将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调整低保标准联动机制。
困难群众救助保证标准将再次提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
原文通告如下:
厦门市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的通告
各区:
经市批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本文有效期为2年,《厦门市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基本生保标准的通告》(厦民规〔2020〕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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