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绍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6月30日截止。还没有申报的用人单位请抓紧申报。
申报对象为绍兴市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缴费基数按其职工本人2021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精确到元)据实申报。其中,月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确定;月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金额待省厅公布后另行告知)。
因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直接影响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职工工伤待遇等,关乎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故请各单位务必按实、及时申报。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将按该单位职工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和缴费基数上、下限金额调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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