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12024元,缴费比例0.5%。
(5)失业保险上下限:
上限36072元,下限2300元,失业保险的浮动费率指单位缴费比例,浮动缴费比例由社保部门按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来确定,2020年7月-2021年6月份为0.32%/0.48/0.8%三档。个人缴费比例0.2%。
(6)工伤保险按行业分为八档费率。
1、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
2、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3、2022年5月1日起,全省参保单位统一阶段性下调缴费率20%;
4、工伤保险费从2019年7月份开始取消缴费上下限2300元;
5、本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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