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入时间:每月20日前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要求的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有关要求标准于每月20日前,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已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人员月初死亡,死亡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是否继续划入?
答:已享受退休人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若月初死亡,由于其死亡当月仍可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其死亡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继续划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划入的,家属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划入。
办理医保关系转出并支取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后,原社保卡(医保卡)是否需要回收?
答:不硬性要求回收注销。当参保人再次回到广州市统筹区重新参保时,原卡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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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其中一个登录方式,
第二步:在页面中找到“我要办税”--“社保费”,
第三步:在“城乡居民业务”中找到“个人城乡居民业务”,
第四步: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第五步:根据页面提示勾选欠费事项并点击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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