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是对经济困难家庭的特殊帮扶。那么,什么样的家庭才可以享受低保户待遇呢?辽宁2023年低保的新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年辽宁的低保户新标准及条件是什么?
辽宁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告
一、提标幅度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不低于5%,其中,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的市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2%。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三)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不低于6%。辽宁省光明学校按照沈阳市集中供养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
(四)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5%,一至四档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06元、661元、612元、565元。除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以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各市按有关法规确定。低保标准调增后,各市要同步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的调整工作。
二、执行时间
新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各市要从2023年7月1日起,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的对象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确认,给予保障、供养;对已经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按照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供养金或补助金,并按法规发放到位。
二、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有什么区别?可以同时申请吗?
不可以同时申请。农村五保户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农村居民,即指60岁以上无赡养人的老人,或无抚养人的未成年人。农村低保户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所有农村居民。两者受救济的方式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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