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员在拿到药方之后,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药品是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
还有就是社保卡在激活之后才可以使用,社保卡持卡人应在领卡后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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