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电动车电子通行证满足哪些要求才可以申请?详情见下文:
海口电动车电子通行证申请对象
一是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自2021年7月24日(含)前已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申领到电子通行凭证;
二是2019年4月15日前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继续悬挂原号牌行驶,不需要申领电子通行凭证。
新国标与旧国标的区别
新国标:
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旧国标: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该标准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即任何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即可判定整车为不合格产品;
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由原来的不超过20公里/小时调整为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由原来的不超过40公斤调整为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由原来的不大于240W调整为不大于400W,以增加车辆的爬坡能力;
新增电池防篡改、防止产品出厂后改装,车速超过标准限定。新标准不再对轮胎的宽度有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