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办理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委托代理人代理,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到岛外四区交警大队办理
集美交警大队、海沧交警大队、同安交警大队、翔安交警大队均有了二手车过户业务,市民可就近办理。
2.到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办理
我市现有7个二手车登记服务站,集中在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市民可携相关材料前往办理。
3.到市车管所办理
市民可携相关资料至市车管所办理,厦门辖区内过户转移,需提交环保审核单。(若为过户转出厦门辖区的,只可在车管所办理,并领取机动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