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沧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采取“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根据全区学校学位情况和随迁子女在海沧区的积分排名情况,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录取。
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0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入学(未及龄或超龄的随迁子女均不能在海沧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02、随迁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海沧区的福建省居住证。
03、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海沧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必须在海沧区居住,且目前仍在海沧区居住。
【说明】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居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父(母)在海沧购买房屋登记备案的时间(登记备案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与办理居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居住时间,但计算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时不以此方法计算得分。
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随迁子女要参加海沧区积分入学的,其在海沧区的居住情况应由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提供电子居住证明。
积分项目和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按照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等三部分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积分排序办法
申请人总积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后),分数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次按照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是否在海沧区购房、在厦门市缴交社保年限、在海沧区居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