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理狗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带哪些资料?详情见下文:
一、申请条件
(一)个人养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件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独户居住条件
(二)单位养犬登记注册条件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重要仓储单位、动物表演单位以及部队、公安、科研、医疗卫生等单位
二、所需要件
(一)本地居民及外地来津人员办理养犬登记
A、申请人身份证
B、所养犬只彩色照片两张(侧身正脸、全身站立;两寸)
C、所在地居住证明
(二)境外人员办理养犬登记
A、申请人护照
B、在津居住证明;
C、所养犬只本国或天津市畜牧部门开具的免疫证明;
(三)单位养犬登记
A、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出具的特殊工作需要养犬证明;
B、《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C、单位养犬申请书;
D、单位平面图(要标明犬舍具体位置);
E、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F、养犬责任人身份证明材料;
G、所属地公安机关核准证明;
H、养犬单位与公安机关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三、收费标准
1、全市各区行政区域内的养犬重点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
2、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内的养犬一般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3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元;
3、武清、宝坻和静海、蓟县、宁河地区的一般管理区: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50元,以后每年缴纳30元。
4、单位养犬按照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收费,养一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服务费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