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人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办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详情见下文
根据《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
由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有限且主要设置护理床位
重点面向对象:
1、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2、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
4、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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