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财政局、国家税务局2021年11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参保人员社保保险待遇有关的问题,通告中提出了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标准,详情见下文:
《关于2021年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11月19日发布。该通告提出,在核算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以10534元/月作为计算基数。
1.以10534元/月作为基本养老金计算基数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2.通告发布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是否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2021年1月1日至通告发布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应以10534元/月作为计算基数,重新核算并补发差额部分养老金。
3.以10534元/月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为保证本市2021年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合理衔接,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以10534元/月作为计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