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选购新建产品住房员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依据厦门市相关法规:购买新建产品住房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由原先选用“垫资”后报销的方法,正在提升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1、土地交易层面
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间最长由9个月延长至1年,适度减轻企业资产支付压力。
2、预购适用层面
产品住房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规定,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销售。
3、监管资金层面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选用商业银行保函取代一半的应存留预售监管资金,适用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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