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西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山西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如果产妇生育多胞胎的可以休息多少天呢?小编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山西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1、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上述规定可知,一般来说,产假最基础的是98天,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符合前款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山西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山西额外增加产假60天=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