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1年6月起实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条件有哪些?
辽宁省内非大连户口能在大连办理婚姻登记吗?
可以!2021年6月1日起,大连市在实现婚姻登记“跨区通办”基础上,各婚姻登记机构将正式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跨市也可办理。
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大连市户籍的国内居民,且一方在大连市公安机关办理了《辽宁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均不必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登记),只要在一方《辽宁省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即可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
非大连市户籍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大连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的,申请要件较在户籍地办理结婚、离婚有所不同。
除出具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要件外,还应出具一方当事人在大连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同时必须到《辽宁省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