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津贴分娩的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15日起开始申领。特别注意:从分娩之日算起,12个月内申领。
分娩和流产的发放标准不同。
2020年5月1日(含当天)后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一)顺产12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孕期妊娠月以28天即4周为1个月计算。
(三)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 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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