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之前,先由用人单位街道、社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的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办理医疗证。
2、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并通过,以及核发医疗证。
3、在生育人员产假的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保险相关报销的结算。
4、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在受理并通过审核后,支付相关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5、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需要在完成分娩的一年之内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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