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怎么计算?2021四川平均工资最新标准是多少?详情见下文: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怎么算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算法: 计薪天数=(365天-104天)&pide;12月=21.75天 计算方式一: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计算方式二: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各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及附属机构的在岗职工得到的劳动报酬的平均数。
2018至2019年成都市社保基数及缴费档次标准
四川省统计局、成都市统计局分别公布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6月20日,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与社会事业局社保处已对参保单位2018年1月至5月产生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差账,进行了征收。 此外,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据了解,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愿在成都高新区各街道社保经办点办理今年1月至5月的缴费同档次补差;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也将从6月起由388.46元/月调整为412.30元/月。
2019年成都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成都社保获悉,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x70%征收);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二)工伤保险 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70%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三)失业保险 成都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20年四川省未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7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四川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新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比上年增加3959元,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7%。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926元,比上年增加5011元,增长8.5%;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781元,比上年增加5261元,增长8.7%。 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8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
2018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比上年增加3768元,增长6.1%。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7505元,比上年增加4623元,增长6.3%;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292元,比上年增加2199元,增长2.9%。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9208元,增长6.3%;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418元,增长11.6%;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701元,增长6.7%;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1476元,增长5.3%。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35265元,采矿业46165元,制造业55686元,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5226元,建筑业54119元,批发和零售业47756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1587元,住宿和餐饮业3966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4564元,金融业100439元,房地产业61278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5927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839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6274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5409元,教育业8360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98634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966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26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