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今年六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明确,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18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18元。具体通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