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一览表,下文就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领取期限】
失业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如本人再次就业后符合条件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备注: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要求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要求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标准】
从2018年5月1日起,失业人员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执行期5年。
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
【申领对象】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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