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养老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天为大家整理了郑两种养老保险的转移指南,一起来看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
申请将我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出到异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的。
排除情形
下列情形,我市不予受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出申请: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社保经办窗口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属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社保经办窗口打印。申请人持该《明细表》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转出办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联系函》后,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转出手续。
告知方式及办结时限
1.打印《明细表》即来即办。
2.自收到转入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