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退休养老金申请的条件有以下两点:
1.年龄条件:正常退休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男满55周岁,女干部满50周岁,女工人满45周岁,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2.参保条件:社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退休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以村(社区)为参保单位的,还需附上农信社或东莞银行开具的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一份;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如代办退休手续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签名的有效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⑴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需提供照片);⑵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在到达提前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前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并附上参保人本人档案;⑶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第七人民医院即原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6、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若以企业为参保单位,需另附广发行开具的结算账户存折复印件一份;若以村(社区)为参保单位,需另附农村商业银行或东莞银行开具的结算帐户存折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 1、所提供的复印件需为A4纸复印件,身份证需进行正反两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