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交400元。
厦门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140元/人/年。过渡期内,按现行的半年标准,即570元/人征缴,其中,个人缴费为200元/人、财政补助为370元/人。过渡期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今年4-6月集中征缴。
需特别提醒的是,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调整为每年10-12月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具体缴费标准届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即,今年10-12月要缴纳2023年1-12月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今年,厦门市将分两次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4-6月集中征缴今年下半年(即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
▌10-12月集中征缴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