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人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社保服务”、“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选择相应功能进行查询。
2、代缴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网站的“社保业务”→“城乡医保”→“社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对于拟申请退还已征收入库的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必须在2023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3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1.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人需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或停保的,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通过居(村)委会、学校办理变更或停保手续,也可以登录“厦门税务”APP、“i厦门”APP-厦门税务专区,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功能办理停保。
2.离校学生停保处理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简称高校)对于毕业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除高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含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对于在2022年11月15日之前已离校(往届毕业、已转学)的学生,学校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办好停保手续。
3.年满18周岁非本市户籍各类人员被停保后续处理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以2022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点)的原身份为“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残疾未成年人”、“非本市户籍免缴费未成年人”的参保人,依据相关相关法规,税务部门将自动停止2023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以上人员需以其他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通过居(村)委会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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