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粤税通”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选择“本人缴费情况查询”或“代他人缴费情况查询”;“缴费状态”选择“全部”、“已清缴”或“未清缴”;“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查询本人缴费记录或代他人缴费记录(缴费情况明细中,如果“缴款状态”显示“缴费成功”表示缴费人已经完成缴费)。
已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除可优先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缴费外,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农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和村居委代收代缴等渠道进行缴费。
注意事项
1、在办理缴费时,要将“险种”选择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认真校对应征数据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是否正确。
2、在办理缴费时,一个人因有多个方面参保地等原因,本年度可能出现两笔及以上应征数据,如果同一个人本年度出现两笔及以上应征数据,请先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正,避免错误缴费。
3、参保登记和应征数据推送业务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如果在税务提供的各种缴费渠道查询不到应征数据,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个人尚未办理参保登记,须先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如果个人已经办理参保登记,请跟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是否已将个人应征数据要传递给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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