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由当地相关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其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的农村夫妻,城镇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夫妇(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收养子女条件的,女方满49周岁以后)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残疾人由残联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由乡村振兴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参保手续。
2023年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各级补助标准不低于681元。
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170元,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215元;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
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其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的农村夫妻,个人缴费标准为170元;
符合云南省边境村民参保资助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上以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收养子女条件的),经认定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全额补助参保。
城乡居民应在参保期结束前即2023年2月25日完成参保缴费,每月的缴费时间为当月1日至25日。在昆明市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线上缴费、线下缴费的方式缴纳费款。
线上缴费方式为:缴费人可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云南税务”APP、“云南农信”APP、“中国农业银行”APP自助完成在线缴费,也可登录“支付宝”首页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进入小程序,在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社保缴费”中完成缴费,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办事通APP)进行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为:昆明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前往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银行柜面、ATM机、POS机进行缴费,或选择农业银行网点的惠农POS机进行缴费。
新参保的需先到当地社区(村委会)服务中心(站)办理参保登记后,才能按上述方法缴费。以前年度在昆明市外参保的人员,欲在昆明市参保缴费的,应先将外地参保关系停保后,才能在昆明市居住地的社区进行续保并按上述方法缴费。新生婴儿实行“落地”参保,原则上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凭户口簿证明等材料就近就便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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