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医疗机构:首次300元、第二次240元、第三次及以后192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及以后32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首次700元、第二次560元、第三次及以后448元;
④特三级(三甲)首次900元、第二次720元、第三次及以后576元;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②二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2%,退休人员87%;
③三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④特三级(三甲)医疗机构: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
3、最高支付限额:60000元。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关键字: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