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邮政寄递揽件范围:目前全国范围(大陆地区)内,实现邮递“跨省通办”,收取件地址由申办人提供。
(2)撤销申请。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业务的,须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前申请撤销,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将不可申请撤销。“户政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有“网办申请撤销”链接,可通过该链接进行撤销操作。
(3)邮政揽收原件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收取相应的材料原件。具体材料清单,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办人。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时,揽件业务单据也有相关材料清单。
(4)成功办理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送达相应的材料原件。
2、现场办理
➤网上预约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现场办理需通过网上预约后,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可通过以下途径预约:
(1)广州金盾网
路径:登录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本市生源),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2)“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预约→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预约。
选择“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后,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再点击网上预约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预约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提交申请
按照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向拟入户地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在公共集体户入户,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公安核准
受理窗口民警办理。公安核准(全程需25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不计在工作日内)。已受理的,打印《受理回执》、《办理户籍事项告知书》。
➤入户登记
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办理。选择“入户登记”后,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再点击网上预约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按预约时间持《受理回执》(迁入的家庭户地址有户口的,持迁入地的户口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