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落户厦门可以领取生活补贴?如何申请?详情见下文:
注:由单位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到职工本人账户!
❶申请: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ggfwwt-portal)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申请。
❷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❸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❹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❺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至受理部门指定银行的个人账户)。
120天(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自规定时间起(研究生自2017年7月10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①具有厦门户口;
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学位
③不超过35周岁
④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⑤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