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中人是在社保养老双轨制并轨过程中,出现的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历史现象。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开始了养老保险的发放调整,从此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被分为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三个群体,未来在2024年之后,不再有退休工资一说,大家统一变更成为社保养老金,都从社保领取,退休管理全部交付给社区统一管理。
“中人”是2014年9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退休,同时要求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最低15年。此时中人的过渡期为10年,过渡期之后,所有人员都执行同一标准。10年过渡期的养老金发放标准采取“限高保低”原则,也就是说,按照原有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进行比较,如果老方法的计算金额高,那就按照老方法进行发放,如果新方法的计算金额高,暂时先按照老方法进行发放,未来在过渡期10年内逐年提升10%,最终补齐差额。
这样就形成了退休中人调整差额的历史问题,当时的政策只说了这种发放原则,但是并没有给出调整的计算公式和计算依据。之后在过去的几年中一直也没有退出,在此期间可能有些退休的中人都已经病故。因为一般来说,几乎所有的计算结果来说,都是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更高一些。所以差额问题几乎每个省都存在。
其实为什么迟迟不能推出调整公式呢?这里面也有一个隐情,主要是在于采用何种基本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当时在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做了一次工资套改工作,将基本工资的计算标准进行了大幅上调,很多人增长幅度都在1000元以上。但是目前退休工资计算的老办法还是采用了工资套改之前的老工资标准,这两者之间就会差别好几百元。
但是问题总是在解决之中,2018年开始,江西省作为首个中人差额计算并补差的省份,开始对“中人”的养老金进行核算补发。在2018年1月,赣州市社保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改办工作的通知》,对市本级的1335名“中人”进行养老金核算补发。
2018年9月,国家人社部也要求,争取年底前各地要确把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理顺完成,但是这项工作还是有所拖延。2020年9月份,四川省开始补发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养老金,在四川省文件中显示,全国32个省只剩2个省份还没有兑现落实“中人”的待遇。
现在四川省的开始了分三批进行补发工作,在2020年9月前对2014和2015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2021年1月前对2016和2017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2021年4月前对2018和2019年退休的“中人”进行补发。相信很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差额的补发会很快到位的。
退休中人养老金重新核算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四川省人社厅公布的中人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完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根据四川省的了解,全国仍然有部分省份没有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待遇计发办启动待遇兑现工作。有的省份是实现了部分年度部分人员的待遇兑现,完全兑现的只是少数几个省份。
2020年哪些地区已经重新核发养老金?
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中人应按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由于当时改革政策出台时相应的配套细则、信息系统、年金计算和业务经办等未配套完整,因此,大部分地区都是按一定的标准预发中人的养老金。
截止日前,江苏、福建、山东、陕西、浙江、四川等地区的中人已经重新核发养老金。
如福建省龙岩市,养老金重新核定后补发或扣回自退休之月起至核定上月止与预发养老金的差额,应补的差额随核定当月的新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一同支付,应扣的差额从当月的新养老金中扣除,次月起正常发放。
各省中人的具体调整方式,实际上往年各地都有经验。一般来讲,绝大多数地区都是按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来进行调整的。
中人晚几年退休养老金比老人多几百元?
在职称和工龄相同的情况下,中人比老人晚退几年退休,为什么就比老人每月多几百元?这个多几百在我看来是正常的,主要还是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加上中人和老人养老金计算方式不一样形成的,在改革过程中有一个统筹兼顾的问题,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减少个人的收益,而是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个人收益也会不断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即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个改革的力度是非常大的,同时阻力也是很大的。在改革之前,很多中人都会担心自己的养老金会比老人减少,所以很多人想方设法选择在2014年10月之前提前办理退休,都想要争搭这最后一班末班车,但后来看到中人退休后,养老金并没有减少,反而比老人有所提高,于是这些人又开始为当初的选择后悔了,但是世界上从来都是没有后悔药卖的。
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后,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的退休政策,老人退休还是按照过去的方式计算,即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总额,结合本人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养老金的比例。但中人处于老制度与新制度的过渡期,为了保障中人的养老金待遇不会低于老人的待遇,所以在养老金计算时采取“保低限高”的原则,即采取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的方式。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低于老制度的,按照老制度执行,这就是“保低”;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高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新制度计算的执行,但是对于高出的部分要采取十年过渡期,按年度比例计发,这就是“限高”。
按照这个原则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计算,退休中人都是不会吃亏的,最起码有一个保低的措施在哪里做保障。由于按照新制度计算,既要考虑历年的缴费基数,也要考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也要考虑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还要考虑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系数和缴费指数工资,还要和自己以前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挂钩,所以综合计算的结果都会高于按照老制度计算的水平,而且高出的比例还非常大,那么怎么办呢?为了和老制度顺利衔接,为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限高的办法。这个限高的措施就是十年过渡期,即第一年高出部分,按照10%的比例计发,第二年按照20%的比例计发,以此类推,到2024年9月30全部计发到位。
综上所述,退休老人和中人,在技术职称和工龄相同的情况下,中人晚几年退休,养老金高几百元的主要原因,既有退休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的因素,更主要的是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同而产生的,晚几年退休每月多几百元这完全属于正常的水平,没有必要去计较,去比较。
那在养老金待遇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个人是否愿意退休呢?
作为参保人来说,咱们很多人是不可以选择退休的时间的,也就是退休时间是有政策规定的,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可以退休,这个是咱们不能控制的,所以养老金的待遇是多少,与想不想退休无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养老金待遇低的当然不愿意退休了,退休后养老金的待遇直接低一半,这就直接影响了个人的生活质量了,当然是不退休比较好了。
如果退休年龄可以往后推的话,不仅可以多拿几年的工资,还可以多交几年的社保,然后在退休时还可以多领养老金,这样养老金低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所以,在能够多缴费或者长缴费的情况下,建议大家还是尽量选择多缴费和长缴缴费,这样是能够直接影响咱们的养老金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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