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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市锦江区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最新政策(2)

观看 人 | 编辑:admin | 发布:2021-03-03 21:39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4、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入学报到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关心特殊群体

  1、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及《成都市锦江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锦教发〔2021〕7号)相关规定办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锦江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锦江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锦江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2、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妥善做好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共同做好区域内残疾儿童评估、登记及就读学校安置,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进全进”,将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集体户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锦江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锦江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于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已按政策入学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家长申请多子女就读同一初中学校的,其他子女与已按政策入学子女应间隔在两个年级以内。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就学,参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要求,经区住建交局和区公安分局出具相应证明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工作要求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1、落实法定责任

  各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全学段动态监测,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经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加强督促检查

  区教育局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学校招生入学、分班等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严禁违规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5月1日前,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开展招生咨询、组织校外学生及家长探校,举办公益讲座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关键字: 成都 小升初 入学 幼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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