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条件和认证方式如何?详情见下文:
1、市民卡/医保卡;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
5、“健在确认表”(定居国外或台湾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6、“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居住在香港、澳门需当地工会联合会出具)。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员;
2、按照规定领取退休养老金。
1、单位认证与社区认证相结合:单位负责组织通知离退休人员,按就近原则到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
2、单位组织活动与认证相结合:单位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候下载相关认证花名册让离退休人员签字即可。
3、市社保中心活动与认证相结合:在参加南京市社保中心组织的活动时候,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即可。
4、康复出院与认证相结合:离退休人员持市民卡/医保卡在认证期内完成康复出院结算的。
5、定居国外/港澳台:单位通知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离退休人员备齐规定资料邮寄给单位即可。
6、异地居住:单位邮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给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在认证期内到其居住地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并将由认证机构盖章的《协助认证表》寄回单位。
【补充说明】:
1、当年度新办理退休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认证。
2、离退休人员逾期未完成认证的,自7月起将暂停支付养老金。
3、补办认证手续后,市社保中心从单位申报补认证材料的次月起恢复其养老金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养老金。